幸福相伴(尊享版)两全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57周岁
投保年龄
至80周岁
投保年限
中长期养老保障,年年领取生存金,多种交费期限可选择,80岁返本。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特别奖励金

在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一次特别奖励金。

 

祝福金

自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59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对于投保年龄为57 周岁的,按下一款约定给付养老金,不再给付祝福金。

 

养老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以下约定给付一次养老金:我们首次给付的养老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10%;以后每年给付的养老金在上一年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增加,直至被保险人年满79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养老金于被保险人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满期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 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 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105%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特别奖励金 在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 付一次特别奖励金。
祝福金 自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一次祝福金,直至年满59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合同终止(以 较早者为准)。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 效日对应日给付。 对于投保年龄为57 周岁的,按下一款约定给付养老金,不再给付祝福金。
养老金 自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生存,我们每年按 以下约定给付一次养老金:我们首次给付的养老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10%;以后每年 给付的养老金在上一年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增加,直至年 满79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养老金于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 付。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 周岁的,我们按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合同 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 险金,合同终止; (2)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 周岁的,我们按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合同 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105%与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 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满 期金,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57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特别奖励金

基本保额×300%

(保单生效第三年领取一次)

祝福金

基本保额

(保单生效起第三年至59周岁前,每年领取一次)

养老金

基本保额×110%

(60周岁起每年领取一次,每年领取金额比上年多增加基本保额的10%)

满期金
已交保费
身故或全残
未满18周岁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已满18周岁
(已交保费×105%)或保单现金价值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幸福相伴(尊享版)两全保险”简称“幸福相伴(尊享版)条款 

多少钱

王先生30周岁投保幸福相伴尊享版理财计划,计划包含幸福相伴(尊享版)两全保险,年交保费10万元,交费10年,基本保额25230元,保障至80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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